甲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其弟继承甲位于石岐区的2间房屋已卖给了乙,对甲的2间房屋()A.甲无权要求返还卖房款B.应返还甲的房屋,甲弟退款给乙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D.甲弟把卖房款返还甲

甲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其弟继承甲位于石岐区的2间房屋已卖给了乙,对甲的2间房屋()

A.甲无权要求返还卖房款

B.应返还甲的房屋,甲弟退款给乙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

D.甲弟把卖房款返还甲


相关考题:

某公民甲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妹妹继承的两间房屋已经卖给了公民乙,对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这两间房屋做出的处理决定是( )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由甲的妹妹将原房返还给甲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退还给甲

公民甲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甲在被宣告死亡后两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A、有乙无偿返还甲B、由甲妹无偿返还甲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 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困难卖给了乙方,甲某在被宣告死亡2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A.由乙方无偿返还甲方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C.由乙方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被宣告死亡的甲重新出现后,原由其哥继承的两间房屋已经转卖给了乙。对甲的两间房屋()。A、甲无权要求返还房屋或价款B、甲有权要求其哥返还房屋或给予补偿C、应该返还甲两间房屋,甲哥退款给乙D、乙取得房屋所有权,甲哥将房款返还甲。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

甲因在住所地失联6年,被宣告死亡。在被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与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丙改嫁丁。后丁死亡,丁死亡半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后来返乡,得知其被宣告死亡后,丙将女儿送与他人收养。请回答如下问题:(1)甲被宣告死亡,其死亡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2)甲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3)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丙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为什么?(4)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能否主张收养无效从而要回女儿?为什么?

甲被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依法分割了其遗产。乙后来将其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卖给了戊。丙与庚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庚又依法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死亡宣告。则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戊应当将其从乙处购买的财产返还给甲B.丁应当将从甲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丁应当将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D.庚应当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