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票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A.20%B.30%C.40%D.45%

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票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

A.20%

B.30%

C.40%

D.45%


相关考题: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等于30%)的比例规定为(相对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A、不得低于5%B、不得高于10%C、不得高于30%D、无限制

目前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A.10%B.20%C.30%D.50%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201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与2004年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比,在投资管理方面规定的变化有( )。①投资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从不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20%改变为不低于5%②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从不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0%,改变为不高于95%③取消了股票投资不高于基金财产净值20%的上限规定④取消了国债投资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的下限规定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②③④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A:15%B:20%C:25%D:30%

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应当由一个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Ⅰ.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Ⅱ.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Ⅲ.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Ⅳ.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过该企业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的5%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Ⅱ、Ⅲ、ⅣD.Ⅰ、Ⅱ、Ⅳ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A.30%B.20%C.40%D.10%

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应当由一个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Ⅰ.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Ⅱ.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Ⅲ.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Ⅳ.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过该企业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的5%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Ⅱ、Ⅲ、ⅣD.Ⅰ、Ⅱ、Ⅳ

(2019年)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A.15%B.20%C.25%D.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