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应于2007年9月10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l0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2008年11月6日,乙在清理账目时发现甲还欠租金,就向甲索要,甲即于第二天向乙给付了l0万元租金。事后,甲的律师告诉甲,此笔租金因诉讼时效已过,可不给付。于是甲就要求乙将其交的款返还,而乙拒不返还。甲即以乙得到10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向法院起诉。问:乙请求甲给付租金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应否向甲返还所收的10万元?
某甲应于2007年9月10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l0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2008年11月6日,乙在清理账目时发现甲还欠租金,就向甲索要,甲即于第二天向乙给付了l0万元租金。事后,甲的律师告诉甲,此笔租金因诉讼时效已过,可不给付。于是甲就要求乙将其交的款返还,而乙拒不返还。甲即以乙得到10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
乙请求甲给付租金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应否向甲返还所收的10万元?
相关考题: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l0月20目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 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 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则下列关于乙的行为表示正确的是: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得履行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 ,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则下列正确的是( )A.10月20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限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10月20 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需履行C.10月20日前,乙得向甲主张违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10月20 日前,乙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 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 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 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 月20日前乙:(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 满,不构成违约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 移转,甲仍得履行C.得向甲主张締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 能而无效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的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合同中应( )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向丙B. 乙向甲C. 丙向甲D. 丙向乙
【单选题】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10月20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限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B.10月20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需履行C.10月20日前,乙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D.10月20日前,乙得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