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原本用于生产的原材料,成本5000元,售价80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尚未收到。

出售原本用于生产的原材料,成本5000元,售价80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尚未收到。


相关考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7年9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假设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不予考虑)(1)5日销售商品一批,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80 000元;(2)10日取得出租固定资产收入5 000元,款项尚未收回;(3)11日出售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50 000元,累计计提的摊销金额为25 000元,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5 000元,取得的出售价款为18 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4)15日收到货币资金捐赠400 000元;(5)24日取得出租包装物收入3 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收入。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其生产的产成品换入原材料一批,支付补价5万元。该批产成品账面成本为26万元,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收到原材料的不含税售价为24万元。假设产成本和原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过程中均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则该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20.32 B.21.92 C.22.60 D.25.32

(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出售A产品1000件,每件500元,B产品2000个,每个500元。增值税率17%。价税款尚未收到。

本企业销售B产品200件,每件售价40元,增值税率为17%,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500 000元,增值税8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80 000元。做出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企业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商品售价26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收到。但已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为收入。该批商品成本为182 000元。编制确认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5分)

企业向宏远公司销售甲产品,商品售价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但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收入。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150 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A产品和B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公司2014年11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对外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200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00000元。(2)对外销售B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也以全额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成本为56000元。(3)与运输公司结算本月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5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4)以现金支付职工工资45000元。(5)对外销售多余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8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销售甲产品500个,单位售价20元,增值税税率13%,已收款项5000元,剩余6300元款项尚未收到。企业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是()元。A.5,000B.5,650C.10,000D.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