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 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元,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 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2)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元。A.2200B.2943.40C.1666.02D.8311.11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 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元,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 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元。
A.2200
B.2943.40
C.1666.02
D.8311.11
相关考题: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宾馆,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 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宾馆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宾馆核算无误,发现餐馆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客户吃饭欠账55000元,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张某未在账上确认收入;(2)12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3)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4000元;2009年餐馆应补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元。A.2464B.3025C.1815D.1254
张某于2008年1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08年营业收入为4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36万元,其中包括:(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1.8万元,无法准确区分;(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4万元;(3)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2008年办公室租赁费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2)计算2008年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附加三费);(3)计算2008年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扣除额;(4)计算2008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2)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生产设备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2)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4)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生产设备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5)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6)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JJu-费):(7)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2009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08年营业收入为4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36万元,其中包括:(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1.8万元;(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4万元;(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8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于2009年3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09年营业收入为4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36万元,其中包括:(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t扣列支当年租金共计1.8万元;(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4万元;(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9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07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400 000元,支出合计360 000,副食加工店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800 000元,支出合计650 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 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2)6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 000元,业务宣传费10 000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 000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2)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4)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5)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6)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加三费);(7)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于2011年1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11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11年营业收入为88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84万元,其中包括:(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3.6万元;(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10万元;(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6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11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材料回答1~6题: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宾馆,均为个人独资。2011年自行核算餐馆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宾馆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宾馆核算无误,发现餐馆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客户吃饭欠账50000元,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张某未在账上确认收入;(2)6月份购进用于研究开发的测试仪器,支出5万元,张某未做处理:(3)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4000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10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5)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张某家庭支出55000元,与家庭共用固定资产,折旧支出6万元(已全额计入到支出中),被税务机关核定的比例为1:1;(6)12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4680元,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要求:根据所给资料,依据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是10年,残值率是5%):2011年餐馆应补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元。A.2002B.3025C.1815D.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