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哪些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哪些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相关考题: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A:10B:20C:30D:60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申请人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再申诉,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A.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岗位、政治面貌、联系方式、住址及其他基本情况B.原处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C.复核、申诉、再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D.申请日期
《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 )。 A、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C、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D、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人事争议方法错误的是( )A.公务员对涉及本人人事处分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B.公务员对涉及本人人事处分不服的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C.在申诉后,对仲裁当事人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公务员对涉及本人人事处分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