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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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个月”。A.十二B.十五C.十八D.二十四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失业保险金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A:最短不超过12个月B:最短不超过24个月C:最长不超过12个月D: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B.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6个月D.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5、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