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拟任孙某为本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孙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8年6月15日 获得了任职资格,2008年7月3日,公司通知孙某前来办理任职手续,但是由于近段事务繁 忙,孙某一直未前往办理,2008年8月15日,孙某赶往公司办理任职手续,根据规定该期货 公司( )。A.能够为孙某办理B.除有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正当理由外,不能为孙某办理C.不能为孙某办理,因为其已经丧失了任职资格D.不能为孙某办理,但仍具有任职资格

期货公司拟任孙某为本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孙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8年6月15日 获得了任职资格,2008年7月3日,公司通知孙某前来办理任职手续,但是由于近段事务繁 忙,孙某一直未前往办理,2008年8月15日,孙某赶往公司办理任职手续,根据规定该期货 公司( )。

A.能够为孙某办理

B.除有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正当理由外,不能为孙某办理

C.不能为孙某办理,因为其已经丧失了任职资格

D.不能为孙某办理,但仍具有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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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是A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范某是该公司的客户。A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范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B期货公司工作,但A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范某。范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范某的损失。B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A.A期货公司B.B期货公司C.孙某D.孙某和B期货公司

张某与某期货公司营业部A签定了一份期货经纪合同,经该营业部从业人员孙某的介绍,投资钢铁期货,结果由于市场行情大跌,给张某造成了很大损失,经调查,张某发现该营业部还未取得营业执照,根本不具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签订合同时所展示的资格证书全部是伪造的,于是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以上提供的信息,回答下列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应当将( )作为本案的被告。A.期货公司B.A营业部C.期货公司和A营业部D.孙某

张某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A.期货公司B.A营业部C.孙某D.张某

期货公司拟任孙某为本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孙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8年6月15日获得了任职资格,2008年7月3日,公司通知孙某前来办理任职手续,但是由于近段事务繁忙,孙某一直未前往办理,2008年8月15日,孙某赶往公司办理任职手续,根据规定该期货公司( )。A.能够为孙某办理B.除有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正当理由外,不能为孙某办理C.不能为孙某办理,因为其已经丧失了任职资格D.不能为孙某办理,但仍具有任职资格

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董事长张某在期货公司里面工作10余年,总经理李某曾经在证券公司里面任职达6年之久,副总经理孙某在期货公司里从事期货业务已满5年,张某、孙某在期货公司里面连续担任董事长、副总经理分别达5年、4年之久,张某已经获得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2008年由于期货行情稳定,形势良好,该期货公司的资本迅速扩大,达到1.5亿元,于是该期货公司开始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会员资格。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该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会员资格但未被批准,其原因可能是( )。A.张某、李某和孙某中只有一人获得了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B.该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C.张某、李某和孙某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不符合规定D.该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任职不符合规定

期货公司营业部变更负责人的,期货公司应当向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关于变更负责人申请书和拟任负责人任职资格证明。( )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A.甲期货公司B.乙期货公司C.孙某D.孙某和B期货公司

客户孙某在账户上没有可用保证金时,与期货公司经理赵某商量,要求期货公司允许其买进100手大豆合约,并保证在当日收盘前平仓。赵某考虑到孙某是期货公司的老客户,可适当照顾,同意了孙某的要求。孙某买入后,价格走势非常不利,至收盘前被迫平仓,共损失6万元。事后孙某将期货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期货公司允许其透支交易,应当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实际占用了期货公司的资金,构成了透支交易,透支交易是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期货公司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B、是孙某主动要求期货公司允许其下单,即便认定透支交易,孙某对该笔经济损失也应承担主要责任C、孙某在一个交易日之内完成了开平仓交易,从期货公司结算报表上看,孙某并不亏欠期货公司的保证金,因此,孙某行为不构成透支交易D、期货公司应对孙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应该在4.8万元以下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甲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A.甲期货公司B.乙期货公司C.孙某D.孙某和乙期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