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本机关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一级、二级巡视员职级职数使用等情况按年度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本机关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一级、二级巡视员职级职数使用等情况按年度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考题: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A.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B.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C.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D.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A.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B.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C.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D.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E.审批。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