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A、技术员B、安检员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负责人

新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技术员

B、安检员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负责人


相关考题:

新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B、地方政府C、生产经营单位D、工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A.劳动合同B.安全协议C.安全责任书D.安全保障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调度人员B.外来务工人员C.专业技术人员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在钱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员工订立的()。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 A.降低其工资B.降低其福利等待遇C.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D.调离工作岗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A.技术员B.安检员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或)()A、解除劳动合同B、福利C、工资D、解除劳动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或)()A、工资B、解除劳动协议C、解除劳动合同D、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