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搁浅并处于危险状态的船舶,在设法起浮中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 害,如经证明此项损害,是在意图起浮船舶而冒此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能作为共同海损而受到补偿().A.是适当而合理的B.是有意采取,且是合理的C.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D.是在当时唯一可意采取的措施

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搁浅并处于危险状态的船舶,在设法起浮中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 害,如经证明此项损害,是在意图起浮船舶而冒此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能作为共同海损而受到补偿().

A.是适当而合理的

B.是有意采取,且是合理的

C.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

D.是在当时唯一可意采取的措施


相关考题:

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国际惯例是( )A、《维斯比规则》B、《约克. 安特卫普规则》C、《1910年船舶碰撞责任公约》D、《海牙规则》

调整保险人、托运人和承运人三者之间在货损责任上关系的国际公约是( )A、《维斯比规则》B、《约克.安特卫普规则》C、《1906年船舶碰撞公约》D、《北京理算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规定不包括( )。A.约克—安特卫普规则B.北京理算规则C.《海商法》第十章D.WTO协定

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9、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和货共同危险,有意地、合理地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的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6、根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的需要,将船上的货物当作燃料使用,应属于共同海损。 ()

根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的需要,将船上的货物当作燃料使用,应属于共同海损。 ()

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解除船货共同危险,下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属于()A.前者属单独海损,后者属共同海损B.均属单独海损C.前者属共同海损,后者属单独海损D.均属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