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代理丙草拟一份重要的买卖合同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
甲代理丙草拟一份重要的买卖合同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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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给乙一张诸项齐备但未注明代理期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代理自己同丙签定买卖合同。乙办完代理事项后未交还授权书,甲亦未索要。后乙未经甲同意,又持该委托书为甲同丙签定一份买卖合同。丙依合同送货给甲时,甲以自己未定货为由,拒不收货,丙即诉至法院。请问甲是否可以拒绝收货,为什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甲可以拒绝收货因为乙再次签订的合同事先未经甲同意B.甲可以拒绝收货因为乙的再次签订合同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且甲对此行为未追认C.甲可以拒绝收货因为此买卖合同并非由甲丙签订D.甲不可以拒绝收货虽然乙的行为是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但丙有理由相信乙仍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对甲有效
1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B.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D.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