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学分。 A、24B、30C、60D、90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学分。
A、24
B、30
C、60
D、90
相关考题:
陕西省会计人员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应在成绩公布后的()内,登陆“陕西会计”网进行申报,并持准考证和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A .1个月B .2个月C .3个月D .6个月
伪造学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考试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