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并以汇报完成时间确认指令已执行完毕
调度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并以汇报完成时间确认指令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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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调度运行管理制度2.2.1.1 宁夏电网内区调值班监控员、各地调值班调控人员,调管范围内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输变电设备运维人员在调控业务方面受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其执行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2.2.1.2 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在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时,接令人必须主动复诵并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必须立即向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情况和时间。在发布和接受指令以及进行其它调控业务联系时,双方均应做详细记录并录音,同时必须使用规范的调控术语。2.2.1.3 宁夏区调直调设备,未获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区调值班监控员、各地调值班调控人员、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输变电设备运维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当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可按厂站规程先行处理,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对于宁夏区调许可设备,各地调值班调度员只有得到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方能进行操作,操作后须向宁夏区调值班调度员汇报。2.2.1.4 接受宁夏区调调度员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值班监控员、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输变电设备运维人员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调度指令。如受令人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令人提出意见,如发令人确认继续执行该调度指令,应按调度指令执行。如执行该调度指令确实将危及人员、设备或电网的安全时,受令人可以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发令人,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3.1.4 操作指令3.1.4.1 调控运行人员在下达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调控术语,互报单位和姓名,调控术语包括统一设备命名、设备双重名称、规范的调度指令等。3.1.4.2 调度指令一般通过调度操作指令票和调度口头指令两种形式下达,两者具有同等效力。3.1.4.3 值班调度员在发布调度指令时,必须严格执行下令、监护、复诵、录音、记录等制度。3.1.4.4 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时,必须发出“发令时间”。“发令时间”是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操作指令的依据,运行值班人员没有接到“发令时间”不得进行操作。运行值班人员完成操作任务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操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同时汇报“完成时间”,只有当值班调度员接到操作“完成时间”的汇报后,该项操作指令才算执行完毕。3.1.4.5 值班调度员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现场运行操作人员、值班监控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对其执行指令的正确性负责。3.1.4.6 受令人与值班调度员必须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在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令人听到调度联系电话铃声,应立即暂停操作,并迅速接听电话,确认电话内容与本操作任务无关,方可继续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待询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3.1.4.7 计划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下列时间进行:a)交接班时。b)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c)电网发生异常及故障时。d)电网高峰负荷时段。e)通信、自动化系统发生异常及事故,影响正常操作。 但事故处理及改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状况的操作,应及时进行,并应考虑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推迟交接班。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值班调度员确认并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下达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并向该单位主管领导汇报。A、拒绝执行、拒绝执行B、应当执行、拒绝执行C、必须执行、拒绝执行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值班调度员确认并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下达调。
调度对象同时接到两级调度相互矛盾的调度指令时,应执行最高一级调度的调度指令,受令人将执行情况分别汇报两级调度的值班调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