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制定又称()。A、司法B、执法C、守法D、立法
法的制定又称()。
- A、司法
- B、执法
- C、守法
- D、立法
相关考题:
法的效力冲突的协调和解决原则,又称为法的效力层次原则。下列选项中,符合法的效力层次原则的有()A.宪法至上;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B.成文法优先于不成文法C.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声明保留条款除外)D.新法优先于旧法(同一主体制定);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同一主体制定)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多选题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单选题法的制定又称()。A司法B执法C守法D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