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为甲公司的总经理,属于王先生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是()。A、离职后立即加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乙公司B、离职后一个月内创立一家公司开展甲公司同类业务C、解除劳动合同后,劝诱公司其他员工从甲公司离职D、在甲公司任职期间兼任经营同类业务的丙公司董事,并未告知股东会
王先生为甲公司的总经理,属于王先生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是()。
- A、离职后立即加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乙公司
- B、离职后一个月内创立一家公司开展甲公司同类业务
- C、解除劳动合同后,劝诱公司其他员工从甲公司离职
- D、在甲公司任职期间兼任经营同类业务的丙公司董事,并未告知股东会
相关考题:
王先生为其价值700万的别墅投保火灾险,先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400的万,后又向乙公司投保了200万,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共同保险,第二次投保无效B.属于重复保险,两次投保都有效C.若王先生别墅发生火灾损失300万,由甲保险公司承担损夫D.若王先生别墅发生火灾损失500万,由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
经济危机来临,很多4S店搞起了打折促销活动。王先生趁着打折时机,购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一辆轿车,价值25万元。“爱车如妻”这句话在王先生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王先生找到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为其爱车投保。假设王先生为其爱车在甲、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5万元,在丙保险公司投保10万元,请问,此保险合同属于( )。A.超额保险B.不足额保险C.共同保险D.重复保险
王先生为其价值700万的别墅投保火灾险,先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400的万,后又向乙公司投保了200万,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共同保险,第二次投保无效B:属于重复保险,两次投保都有效C:若王先生别墅发生火灾损失300万,由甲保险公司承担损失D:若王先生别墅发生火灾损失500万,由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
王先生为甲公司的总经理,不属于王先生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的是( )A.解除劳动合同后,劝诱公司其他员工从甲公司离职B.离职后立即加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乙公司C.在甲公司任职期间兼任经营同类业务的丙公司董事,并未告知股东会D.离职后一个月内创立一家公司开展甲公司同类业务
王先生投资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分红5万元,以后每年的分红将按5%的速度逐年递增,假设王先生期望的投资回报率为13%,那么王先生投资的该公司的股票现值为( )。A.53000B.1000000C.625000D.384615
王先生为其创业新购进的生产设备办理保险时,故意隐瞒了其内部零件有缺陷的事实,后发生事故,机器损坏,王先生遂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为()。 A.附随义务 B.意定义务 C.约定义务 D.法定义务
王先生为其创业新购进的生产设备办理保险时,故意隐瞒了其内部零件有缺陷的事实,后发生事故,机器损坏,王先生遂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王先生违反了( )义务。 A.及时告知 B.如实告知 C.诚信义务 D.恪尽职守
我国公民王先生在甲公司工作了 15 年,2018 年 10 月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100000 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 18000 元。王先生取得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080B.475C.120D.1150
王先生欲将其父母留给自己和妹妹的房产出售给李某。李某以为该房产仅为王先生所有,便与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此,王先生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是( )。A、办理手续B、验收房产C、权利瑕疵担保D、现实交付
共用题干经济危机来临,很多4S店搞起了打折促销活动。王先生趁着打折时机,购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一辆轿车,价值25万元。“爱车如妻”这句话在王先生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王先生找到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为其爱车投保。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假设王先生为其爱车,在甲、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15万元,在丙保险公司投保20万元,请问,此保险合同属于()。A:超额保险B:不足额保险C:共同保险D:重复保险
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规定义务?
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静静4岁时,她的母亲与王先生再婚,静静随母亲与继父王先生共同生活8年,继父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1988年王先生与静静的母亲登记离婚。静静随着也要求与王先生解除继父女关系。下列关于静静与继父王先生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她母亲离婚之前,静静与王先生存在姻亲关系和扶养关系B、在她母亲离婚之前,静静与王先生仅存在扶养关系C、静静与王先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可不予受理静静的起诉D、静静与王先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终止E、法院应对静静与继父的关系做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机王先生在南宁处办的卡,行驶至柳州时刷卡无反应(坏卡),则以下做法属于正确的是()。A、王先生不能在柳州办理换卡;B、王先生当次通行费以现金支付;C、为提高服务水平,王先生在柳州就可以办理换卡;D、王先生只能到南宁办卡点换卡转存余额。
问答题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公司是否可以不办理退工手续?如果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多选题王先生在甲电脑公司任职,月工资收入5000元,则关于王先生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说法,正确的有( )。A王先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B甲电脑公司是王先生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C甲电脑公司是王先生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人D王先生是个人所得税的负税人E王先生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不定项题叶某在接待王先生时,正确的做法为()。A为客户王先生着想,向王先生承诺可以帮助把房价压低一些B了解王先生的购房要求,并进行详细记录C在王先生希望看房时,叶某要求王先生按公司规定交500元“看房费”D如果王先生没有提出看房的要求,叶某可以不带王先生去看房
单选题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方式继承。A法定继承B协商继承C推定继承D抚养继承
单选题在一年内,境内个人王先生以其公司员工、亲戚等146人名义从境外收取829万美元,并办理了结汇,下列对于王先生的做法判断正确的是()。A王先生的做法可以有效规避外汇收支管理及结汇年度总额管理B王先生的做法属于分拆行为,但无需罚款C王先生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可处以行政处罚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单选题根据下列题目已知条件,回答下列题目。王先生2005年1~12月在某运输公司工作。如果王先生与运输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他全年的收入为76800元。但每半年的收入不同,在前半年每月收入为如果王先生只是在该运输公司兼职,每月收入固定,为6400元,则王先生全年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元。A12288B12556C12973D13198
多选题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单选题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从该例中,你得到的启示是()。A王先生应该提前购买意外险B王先生应该及早进行财产传承规划C王先生应当为妻子、父母和孩子购买保险D王先生与父母和弟弟的关系很复杂
单选题下列关于竞业禁止条款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竞业禁止主要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形式B法定竞业禁止,是当事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C约定竞业禁止,是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D董事会秘书可以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单选题王先生为甲公司的总经理,属于王先生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是()。A离职后立即加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乙公司B离职后一个月内创立一家公司开展甲公司同类业务C解除劳动合同后,劝诱公司其他员工从甲公司离职D在甲公司任职期间兼任经营同类业务的丙公司董事,并未告知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