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相关考题:
以下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A、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贷款公司总经理B、地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行长、首席风险控制官、首席技术官、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财务总监、行长助理、总审计师、总会计师、内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营业部总经理C、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D、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理事长、理事、副主任,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E、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支行行长,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主任,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省(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事处副主任
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理事)长、副董事(副理事)长的离任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对其在以下方面所负责任(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审计结论()。A、所任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合法B、所任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C、所任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否依法披露D、董事(理事)会运作是否正常
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农业产值占比较小的地市、地市市辖区、直辖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除应符合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A、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地市农村合作银行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直辖市农村合作银行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B、不良贷款比例低于5%C、设立直辖市农村合作银行的,发起人中应至少有一名合格的战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