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开口,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 )。A、5%B、10%C、15%D、20%
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开口,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 )。
- A、5%
- B、10%
- C、15%
- D、20%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相关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A.组合分配系统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B.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0%,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C.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D.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E.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5个B.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sC.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D.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E.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
对某厂房内设置的干粉灭火系统进行检查,下列检查结果中,不正确的是( )。A.防护区的门、窗的耐火极限为0.6hB.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力为1300PaC.防护区的开口设在底部D.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为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5%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A.采用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火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不开口不应设在底面B.采用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的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C.采用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D.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下列关于防护区开口的设置说法符合规范规定的有( )A.防护区开口的设置,为防止灭火剂流失,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B.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装置C.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D.采用全淹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扑救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时,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E.启动释放气体灭火剂之后,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防护区中,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且开口不应设置在底面。A、2%B、3%C、8%D、10%
单选题某工业厂房设置了干粉灭火装置,下列关于该装置设置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B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0%),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C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应设在底面D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0%,且开口应设在底面
多选题采用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的规定包括( )。A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B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C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D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800PaE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
多选题下列符合干粉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规定的有( )。A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为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4%,且开口设在上面B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为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9%,且开口设在底面C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为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8%,且开口设在中部D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为1. 0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为0.20hE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为0. 8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为0.30h
单选题干粉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中全淹没灭火系统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应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B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C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开口应设在底面D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