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足够多的交易实例,其成交价格的综合结果可以作为正常市场价格的最佳指标。这一点是基于()。A、均衡原理B、替代原理C、大数法则D、众数法则
只要有足够多的交易实例,其成交价格的综合结果可以作为正常市场价格的最佳指标。这一点是基于()。
- A、均衡原理
- B、替代原理
- C、大数法则
- D、众数法则
相关考题:
收益性物业估价方法中,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 )。A.可比实例物业应是估价对象物业的类似物业B.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与估价目的吻合C.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D.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E.可比实例的交易期限与估价的预成交时限
是指交易实例中房地产状况与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相同或者相当、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吻合、成交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的交易实例。A.可比实例B.吻合案例C.相似实例D.求同案例
下列对于成交价格、市场价格和理论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A:市场价格是短期均衡价格,理论价格是长期均衡价格B:成交价格可分为正常成交价格和非正常成交价格C:实际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D:成交价格可以按照交易方式的不同来划分
收益性物业市场法中,在选取可比实例时,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A:可比实例物业应是估价对象物业的类似物业B: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C: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与估价目的吻合D: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正常交易价格E: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能够修正为正常的市场价格
为评估某商品住宅2007年8月15日的正常市场价格,在该住宅附近调査选取了 A、 B、C三宗类似住宅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有关资料如下:(1)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及成交日期,见表2—25。(2)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结果,见表2—26,表中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是以正常市场价格为基准,正值表示可比实例成交价格高于其正常市场价格的幅度,负值表示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的幅度。(3)该类住宅2007年2月至8月的价格指数,见表1—11。表中的价格指数为定基价格指数。(4)房地产状况的比较判断结果,见表2—28。(6)将上述三个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市场法的测算结果,则:估价对象的正常市场价格(单价)=(4 097. 56 + 4 416. 79 + 4 203. 83)元/m2+3=4239.39元/m2
为评估某商品住宅楼的价格,在该住宅楼附近地区调查选取了A、B、C三宗类似住宅楼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有关资料如下所示:(1)可比实例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上表交易情况中,正(负)值表示可比实例成交价格高(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的幅度。 (2)该类住宅2007年1月至8月的价格指数分别为85.5,86.7,112,115,116,117,116, 117(均以上个月为100)。 (3)房地产状况的比较判断结果,如下表所示:试利用上述资料测算该商品住宅楼:2007年8月3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情况修正的一般公式为()。A、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正常价格B、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正常价格C、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正常价格D、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正常价格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首先应了解有哪些因素可能使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离其正常市场价格,在()等交易中,成交价格往往会偏离正常市场价格。A、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交易B、急于出售或急于购买的交易C、交易双方或某一方有特别动机或偏好的交易D、交易双方或某一方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的交易E、交易税费正常负担的交易
假设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市场价格高低的百分率为S%,则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与正常价格的关系为: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正常价格。A、1/(1±5%)B、5%C、1+5%)/1D、(1-5%)/1
单选题假设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市场价格高低的百分率为S%,则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与正常价格的关系为: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正常价格。A1/(1±5%)B5%C1+5%)/1D(1-5%)/1
多选题运用比较法估价时,选取可比实例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 )。A可比实例物业应是估价对象物业的类似物业B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目的吻合C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与估价目的吻合D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E对一宗物业进行估价,一般应选取1~3个可比实例
多选题可比实例指的是交易实例中()的房地产。A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B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吻合C成交价格为泡沫市场价格D成交价格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E成交价格修正为通货膨胀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