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重要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重要原则。
相关考题: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是指()。A、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B、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D、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以保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牵制B、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妥协C、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D、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利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牵制B、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妥协C、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协调
单选题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是指()。A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B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D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
单选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