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年为期。
1908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年为期。
相关考题:
清政府为应付国会的请愿运动,于1908年9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9年后正式召开国会;同时,颁布了()。A、《钦定宪法大纲》B、《逐年筹备宪政事宜清单》C、《选举法要领》D、《议院法要领》
多选题从1905年9月1日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起,标志着清末预备立宪的正式启动。这份诏书在中国维新立宪人士中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一时期民间的立宪机构包括康有为、梁启超在国外的“国民宪政会”、“政闻社”,以及国内的()等组织。A浙江预备立宪公会B湖北宪政筹备会C湖南宪政公会D广东自治会
单选题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明确宣布预备立宪期为()A7年B8年C9年D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