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江南李家是书香门第,主人李承恩早年及第,育有四子:李甲、李乙、李丙和李丁。时下,李甲正在准备应试秋闱,李乙刚刚中得院案首,李丙去岁一举考中会元,李丁今年刚刚通过府试。按照明代的科举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李承恩的身份是举人B、李甲的身份是秀才C、李乙的身份是生员D、李丙的身份是贡士E、李丁的身份是童生
明代江南李家是书香门第,主人李承恩早年及第,育有四子:李甲、李乙、李丙和李丁。时下,李甲正在准备应试秋闱,李乙刚刚中得院案首,李丙去岁一举考中会元,李丁今年刚刚通过府试。按照明代的科举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李承恩的身份是举人
- B、李甲的身份是秀才
- C、李乙的身份是生员
- D、李丙的身份是贡士
- E、李丁的身份是童生
相关考题: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A.由甲全部继承B.由乙全部继承C.由甲乙各继承一半D.甲继承多半乙继承少半
李某于2001 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 年亡)有一子甲(2000 年亡), 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 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 年亡) 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A.乙、丙、丁B.仅丙、丁二人C.仅乙、丁二人D.仅乙、丙二人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张甲因外出而委托李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王丙。玩耍时,王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李乙承担,张甲负连带责任B.张甲承担,如张甲无力承担,由李乙承担C.张甲承担.因张甲是王丙之母,李乙概不承担D.张甲承担,如李乙有过错,李乙负连带责任
李某有子二人:李甲、李乙,李甲、李乙各有未成年子一人,李某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由李甲继承,但某日李甲因车祸英年早逝,李某闻讯后悲痛过度,遂于当晚心脏病发作去世,则( )。A.李某的全部遗产应由李甲之子继承B.李某的全部遗产应由李甲的继承人继承C.李某的遗产应由其配偶、李甲之子及李乙继承D.李某的遗产应由其配偶、李甲的继承人及李乙继承
李某的儿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李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李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李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李某,李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李某的次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李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李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李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2005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6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7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应当按下列何种情形进行继承?( ) A.全部由李丙继承 B.全部由李丁继承 C.李丁继承10万元,其余遗产由李丙继承 D.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与孙某结婚,不久李甲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此时孙某怀孕6个月。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继承权,3人平分B.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C.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D.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还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A.乙B.丙C.丁D.仅乙、丙二人
“李老汉私房菜”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关于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李甲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表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则该企业是以家庭成员为全体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B.如李甲一直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则应认定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出资C.如李甲决定解散企业,则在解散后5年内,李甲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D.如李甲死后该企业由其子李乙与其女李丙共同继承,则该企业必须分立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
1971年李某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59年死亡,其子甲于1970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1968年死亡,遗有一女丙;李的女儿196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对李某财产有继承权的是( )。A.乙B.丙C.丁D.乙、丙、丁都没有继承权
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人员,负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李某从公司离职后,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李某离职一事,李某仍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现李某卷款潜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权利,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A、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B、甲公司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C、甲公司和李某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乙公司只能向李某主张合同责任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清代江南汪家是书香门第,主人汪启龙早年金榜题名,育有四子:汪甲、汪乙、汪丙和汪丁。时下,汪甲今年刚刚通过府试,汪乙去岁一举考中会元,汪丙刚刚中得院案首,汪丁前岁秋闱大捷。按照清代的科举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汪启龙是进士B、汪甲是童生C、汪乙是贡士D、汪丙是秀才E、汪丁是举人
李甲在家中一直很受宠,但自从其弟弟李乙诞生后,家人似乎更疼爱弟弟。李甲对李乙怀恨在心,认为是其出生导致了李甲在家庭中失宠,于是李甲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买了一瓶可乐,并在可乐中掺入了在自家院里找来的农药,骗李乙喝下,并将李乙反锁在自家的柴房。李乙喝完后,不久就出现四肢抽搐的情况,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最终死在柴房。对于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投毒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构成数罪,其中有一罪是非法拘禁罪D、不构成犯罪
多选题明代江南李家是书香门第,主人李承恩早年及第,育有四子:李甲、李乙、李丙和李丁。时下,李甲正在准备应试秋闱,李乙刚刚中得院案首,李丙去岁一举考中会元,李丁今年刚刚通过府试。按照明代的科举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李承恩的身份是举人B李甲的身份是秀才C李乙的身份是生员D李丙的身份是贡士E李丁的身份是童生
问答题李甲和李乙系亲兄弟,两家因在李甲家原宅基地上堆放杂物等琐事产生矛盾,关系长期不和。某日,李甲因为宅基地的事情在其门口不提名的谩骂,李乙认为是骂自己。随后,李乙将其大儿子李A、二儿子李B等人召集到家中,提出准备与李甲家打架,并具体安排如何打架骂人,并提出不要使用"家伙"。后李乙到李甲家南侧的土路上谩骂,两家发生吵骂继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李A掏出事先藏在身上的匕首朝李甲的颈部、胸部、腹部、背部捅刺5刀,将其捅倒在地,又见李B等人与李甲的女婿在李甲家东侧的河沟内厮打,遂持匕首过去朝其胸部、背部捅刺3刀,后被村民拉开。李甲被捅刺后当场死亡,其女婿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李A和李乙、李B等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他们构成何罪?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李贵与张琴系夫妻,育有子李诚与李秉、女李欢。李诚与黄娟结婚生育一子李悦,李欢与郭强结婚生育一女郭兰。李贵和张琴早年自建了一栋临街小楼,产权登记为李贵夫妻二人。2009年5月,长子李诚遭遇车祸去世。2010年8月,李贵去世,但未进行遗产分配。2011年3月李欢因病死亡。2013年,小楼因国家征收获得补偿款360万元。现就该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请问:涉案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李四有两个儿子李甲、李乙,一个女儿李丙,妻子早亡,李四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立有遗嘱一份,表示死后把10万元作为嫁妆留给女儿丙。下列就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B李甲应当分得10万元C李丙应当分得10万元D李甲、李乙、李丙应当平均分配40万元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李某与王某是夫妻,婚后生育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婚后生子李丙。李乙成年后远嫁他乡,每年春节回家探望养父母。王某2005年因病去逝后,李某便随李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李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2009年12月李甲因车祸死亡,李某的侄子李丁将其接到家中照顾。2012年3月李某病逝。(1)李甲是否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2)李乙是否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3)李丙是否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4)李丁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单选题2018年9月13日某省某公路上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落入路旁峡谷,车上四人全部殉难。后来经调查得知:死者李兴,71岁,早年丧偶;死者李良,男,38岁,系李兴之长子,其留有一妻王媛和一子李小鹏;死者李国,男,35岁,系李兴之次子,其留有一子李云;死者李民,男,33岁,系李兴三子,离异,有一女李梅。现在关于四位死者的死亡时间已无法具体推测,李兴拥有一家面粉厂及资金若干有待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依法应推定李兴最后死亡B依法应推定李良、李国、李民同时死亡C依法王媛不享有继承权D李梅无任何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