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机关是 ( )A继承权B所有权C债权D请求权

单选题
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机关是 ( )
A

继承权

B

所有权

C

债权

D

请求权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____________。A、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应当丧失继承权C、故意杀害既遂时,丧失继承权;未遂时则仍可参与继承D、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决定能否参与继承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丧失继承权。()参考答案:错误

简答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况。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999年3月20日甲因病身故,遗有房子三间和存款若干。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子乙和丙。乙为了能独霸财产,于4月16日毒死丙,4月25日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该案于5月6日被当地公安机关破获。则关于该案描述错误的是()。A.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4月16日B.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3月20日C.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5月6日D.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源自于法律的规定

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

简述继承权的丧失及其法定情形。

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 )

何谓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在何种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人有伪造遗嘱行为,丧失继承权。()

下列有关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自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时起,发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B、继承权的丧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C、继承人遗弃其父的,也丧失对其母遗产的继承权D、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程序B、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C、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D、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任何程序

继承人不因丧失继承权而丧失受害的被继承人所享有的行政赔偿请求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

某甲有两个儿子乙、丙。某甲死后的第二天,乙、丙对丧葬方式发生争议。丙坚持火葬,乙认为这是丙对父亲的不孝敬,遂于当晚杀死丙。则()A、乙不丧失对其父甲的继承权B、乙丧失对其父甲的继承权C、乙丧失继承权资格D、乙不丧失对丙的继承权

单选题某甲有两个儿子乙、丙。某甲死后的第二天,乙、丙对丧葬方式发生争议。丙坚持火葬,乙认为这是丙对父亲的不孝敬,遂于当晚杀死丙。则()A乙不丧失对其父甲的继承权B乙丧失对其父甲的继承权C乙丧失继承权资格D乙不丧失对丙的继承权

问答题何谓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在何种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问答题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理由

问答题简述继承权的丧失及其法定情形。

单选题下列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杀害其父,则对其父母丧失继承权B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C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依遗嘱取得遗产D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单选题1999年3月20日甲因病身故,遗有房子三间和存款若干。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子乙和丙。乙为了能独霸财产,于4月16日毒死丙,4月25日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该案于5月6日被当地公安机关破获。则关于该案描述错误的是()。A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4月16日B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3月20日C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开始的时间为5月6日D乙因杀死丙而丧失继承权源自于法律的规定

单选题下列有关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自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时起,发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B继承权的丧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C继承人遗弃其父的,也丧失对其母遗产的继承权D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问答题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问答题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多选题下列对继承权丧失的表述正确的有()A继承权的丧失不论发生在何时,均应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B某甲故意杀害其父,即应丧失对其父母遗产的继承权C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D继承权的丧失需由继承人作出意思表示E继承权的丧失自法院裁决生效时发生效力

多选题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程序B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C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D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任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