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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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公司对两个股东进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B.李某为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11个月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C.张某为公司董事,因故辞去董事职务10个月后,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D.王某为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因急需现金,一年内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

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各出资30%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15%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其余15%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某律师为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需其他股东同意B.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C.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D.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甲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下列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的有()。Ⅰ.甲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为其控股股东Ⅱ.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Ⅲ.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持股5%股份Ⅳ.甲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副总经理Ⅴ.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股份A、Ⅰ、Ⅱ、ⅢB、Ⅰ、Ⅲ、ⅣC、Ⅰ、Ⅱ、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

盛元公司是一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要求对关联人进行披露,下列各项属于该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有( )。 Ⅰ.持有公司53%股份的强盛公司 Ⅱ.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肥牛公司 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李某Ⅳ.持有公司3%股份的孙某 Ⅴ.公司总经理的小舅子王某 Ⅵ.公司的监事钱某A、Ⅰ,Ⅱ,Ⅲ,ⅣB、Ⅰ,Ⅳ,Ⅴ,ⅥC、Ⅰ,Ⅱ,Ⅲ,Ⅴ,ⅥD、Ⅱ,Ⅲ,Ⅳ,Ⅴ,Ⅵ

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权益变动披露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将其持有的50%股权全部以赠与方式赠送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B、丙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18%股份,丙增持完成后持有20%股份,丙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核查意见C、王某系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由于该上市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所持股份由9%上升至15%,王某需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40%股份,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乙公司降为33%,乙公司应在上市公司预案公告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人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Ⅰ.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Ⅲ.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33%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3%的股份Ⅳ.投资者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现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Ⅴ.收购价款10亿元,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需将用于支付的价值10亿元的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A、Ⅰ、Ⅱ、Ⅲ、ⅤB、Ⅰ、Ⅱ、Ⅲ、Ⅳ、ⅤC、Ⅰ、Ⅱ、ⅣD、Ⅰ、Ⅱ、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该细则调整的减持行为包括()。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Ⅱ.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Ⅲ.持有公司IPO前股份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Ⅳ.认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其持有的股份A、Ⅰ、ⅣB、Ⅱ、Ⅲ、Ⅳ、ⅤC、Ⅰ、Ⅲ、ⅤD、Ⅰ、Ⅱ、Ⅲ、ⅤE、Ⅰ、Ⅱ、Ⅲ、Ⅳ、Ⅴ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监事张某2016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B、董事吴某2016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C、董事罗某2017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D、经理王某2018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2×18年2月1日,甲集团公司以银行存款0.4亿元从A上市公司原股东处购入A上市公司20%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A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8亿元。2×18年11月1日,甲集团公司以银行存款1亿元从A上市公司原股东处再次购入A上市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另发生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0.15亿元。  至此,甲集团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控制了A上市公司。该日,甲集团公司之前持有的A上市公司20%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允价值为0.5亿元,A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亿元。   要求:计算甲集团购入A上市公司股权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企业合并成本和商誉金额(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张某与谢某等人共同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股份转让的下列情形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发起人张某持有的A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后转让B.董事李某持有A公司的股份,任职期间第一年转让的股份数额占其持有A公司股份总数的30%C.发起人谢某持有的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A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第3年转让D.监事王某在离职1年后转让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份

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张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房地产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有哪些?()A、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下属控股或实际控制单位C、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或实际控制单位

王大山为某公司股东,现欲主张公司回购其股权,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其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持有异议,都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无论王大山以法律规定的何种理由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都无须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C、无论王大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欲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都应当先与公司就收购价格进行协议D、如王大山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其对于公司的分立持有异议而由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将所收购的股份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各出资30%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15%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其余15%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某律师为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是:()A、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须其他股东同意B、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C、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D、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以上的股东。A、30%B、40%C、50%D、60%

问答题王某、张某、李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欲向朋友陈某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依据公司法规定,王某应该采取何种做法?

单选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该细则调整的减持行为包括(  )。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Ⅱ.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Ⅲ.持有公司IPO前股份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Ⅳ.认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其持有的股份AⅠ、ⅣBⅡ、Ⅲ、Ⅳ、ⅤCⅠ、Ⅲ、ⅤDⅠ、Ⅱ、Ⅲ、ⅤEⅠ、Ⅱ、Ⅲ、Ⅳ、Ⅴ

单选题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下列选项中,计入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的是( )。A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张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5%B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普通职工赵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5%C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财务负责人王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1%D甲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4%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送中国证监会会商,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中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判断题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张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A对B错

多选题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所作地限制有()。(公司法第142条)A发起人持有地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地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地25%C公司董事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地本公司股份D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地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地王集团是否有权申请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重整期间,李某拒绝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行使担保债权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继续负责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管理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天翼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地王集团为持有其46%股份的控股股东。张某受地王集团委派任天翼股份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2012年6月5日,天翼股份因连续两年亏损,受到交易所退市风险警示。 7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以天翼股份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7月11日,天翼股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甲公司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7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天翼股份的异议,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时发出通知和公告,要求债权人在8月30日之前申报债权。 管理人经调查确认,截止8月30日,天翼股份总资产2亿元,申报债权总额1.9亿元。 9月2日,地王集团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天翼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天翼股份重整,并予以公告。经天翼股份申请,人民法院宣布,在重整期间由李某带领其管理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管理天翼股份的生产经营事务。9月10日,担保债权人丙公司要求行使到期担保权,被李某拒绝。10月20日,天翼股份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包括: (1)天翼股份所有股东将各自持有股份的64%转让给重组方丁公司; (2)天翼股份向丁公司定向增发1亿股,丁公司将其全资持有的戊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翼股份。经评估,戊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3亿元,上一年度因能源价格下跌而亏损。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天翼股份76%的股份。 11月10日,审理天翼股份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天翼股份拟受让的资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且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故出具了否决意见。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天翼股份重新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重组后天翼股份将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王某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王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B王某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C王某在任职期间,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以转让其全部股份D王某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单选题甲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2018年5月真题]A陈某,其女婿在甲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B王某,其弟弟担任甲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C刘某,在乙公司担任监事,乙公司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且为第五大股东D李某,其儿子持有甲公司0.8%的股份且为第九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