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5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人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2006年)A.1 080B.1 160C.1 180D.1 2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5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人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2006年)

A.1 080

B.1 160

C.1 180

D.1 260


相关考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5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1080B.1160C.1180D.12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 12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30万元,期末余额为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89B.87C.98D.7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5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 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1080B.1160C.1180D.12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200万元,期末余额为30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1080B.2170C.1180D.12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6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1130B.1190C.1230D.129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9年度,甲公司现销主营业务收入为1 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收到前期销售商品应收账款50万元;预收账款40万元;本期销售材料收入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款项已收到;前期销售本期退回支付6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A.1080B.1273C.1180D.12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0.2万元,实际不含增值税额售价180万元、增值税30. 6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2016年8月1日,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A.借:应收账款 2 10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 000B.借:应收账款2 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C.借:应收账款 18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 000D.借:应收账款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0.2万元,实际不含增值税额售价180万元、增值税30. 6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2016年8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万元。A.200B.180C.176.4D.178.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9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9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A.1080万元B.1160万元C.1180万元D.1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