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200元,代扣代缴消费税32143元。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5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9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277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19860元。请进行会计处理。

红叶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200元,代扣代缴消费税32143元。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5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9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277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19860元。请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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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代扣代交消费税32143元。请进行下列情况的会计处理。(1)、卷烟厂收回烟丝直接出售。正确答案:(1)、发出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2143(20000+32143)贷:原材料5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55543(3)、材料验收入库借:原材料107143贷:委托加工物资107143(2)、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为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19880元。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烟丝,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 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税率: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A.39428.57B.32759.96C.33986.86D.32781.60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2017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要求:(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红松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10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36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剩余50%全部销售,售价10万元。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请计算红松卷烟厂委托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分别应纳的消费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从价税56%,从量税150元/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