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目工作的本()人员,按动火等级履行()工作票制度。
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目工作的本()人员,按动火等级履行()工作票制度。
相关考题:
16.6.9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6.6.9.1 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a)工作的必要性。b)工作的安全性。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16.6.9.2 动火工作负责人:a)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b)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c)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e)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f)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16.6.9.3 运维许可人:a)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b)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c)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16.6.9.4 消防监护人:a)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b)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c)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d)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e)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16.6.9.5 动火执行人:a)动火前应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b)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c)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16.6.6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16.6.6.1 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或具有消防管理职责的部门) (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维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维人员收执。16.6.6.2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本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 、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车间、工区、公司、中心)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16.6.6.3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维许可人。16.6.6.4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准签发动火工作票。16.6.6.5 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实行“双签发”。若动火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下属单位,可由动火单位签发动火工作票。
严格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