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惩罚幅度是( )。A.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B.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C.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D.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惩罚幅度是( )。
A.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D.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考题: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罪,《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处(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C、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D、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惩罚幅度是( )。A.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C.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D.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惩罚幅度是( )。A.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C.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