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是:() A、《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B、《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C、《党政机关公文办法》D、《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7月1日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是:()
A、《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B、《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
C、《党政机关公文办法》
D、《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相关考题:
为了适应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中办发〔2012〕14 号《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一般均参照此条例执行。依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A 单位名B 代号C 标志D 红头文件
1.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 意见是适用于对 和 的一种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