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当年5月8日向工程师提交了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若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也未答复而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的最后日期是5月( )日。A.15B.18C.22D.28

甲公司于当年5月8日向工程师提交了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若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也未答复而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的最后日期是5月( )日。

A.15

B.18

C.22

D.28


相关考题:

对承包方提的变更价款选行审核和处理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承包方在规定时限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B.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视为同意该变更价款报告C.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要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D.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规定时限内不确认,该变更价款报告即失效

关于变更合同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工程师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并确认后执行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0天内应予以确认D.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l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 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天内予以确认。A、7,7B、7,14C、14,7D、14,14

造价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进行审核和处理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规定时限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B.承包方在规定时限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C.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一旦超过时限,该价款报告即失效D.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要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等E.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应该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l4日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工程师在报告送达之日起14日后变更合同价款报告自动生效。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计量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5)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6)监理工程师签署计量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变更价款的程序的要点如下: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乙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问题】 1.该工程适合采用什么类型的合同计价方式 说明理由。 2.试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试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计量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5)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6)监理工程师签署计量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变更价款的程序的要点如下: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乙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问题】 1.该工程适合采用什么类型的合同计价方式?说明理由。 2.试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试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则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的时间是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天后。A.7B.10C.14D.28

3、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则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的时间是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天后。A.7B.10C.14D.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