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复核报告最迟应在发行人申报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前2个月送至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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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如果专项复核会计师出具的复核意见与原申报财务资料存在差异,( )应就该复核差异提出处理意见。 Ⅰ.发行人 Ⅱ.主承销商 Ⅲ.申报会计师 Ⅳ.发行人律师 Ⅴ.证券交易所A、Ⅰ,ⅡB、Ⅰ,Ⅱ,ⅢC、Ⅰ,Ⅲ,ⅤD、Ⅱ,Ⅲ,Ⅳ,Ⅴ
专项复核报告最迟应在发行人申报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前2个月送至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