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会计人员邓某请假两个星期,由于缺少人手,财务主管让出纳张海临时兼任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于张海兼任的时间短,又是代为记账,所以没有与邓某办理工作交接.一周后该单位档案科会同财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厂领导在外考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底结算该年度亏损20万元.财务主管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出纳张海临时兼管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某单位会计人员邓某请假两个星期,由于缺少人手,财务主管让出纳张海临时兼任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于张海兼任的时间短,又是代为记账,所以没有与邓某办理工作交接.一周后该单位档案科会同财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厂领导在外考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底结算该年度亏损20万元.财务主管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张海临时兼管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相关考题:
关于王某直接向出纳员赵某移交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不能向出纳人员移交 B.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可以向出纳人员移交 C.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D.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不用监交,可以互相直接移交
邓某与赵某宿仇颇深,邓某伺机报复赵某。一日,邓某得知赵某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赵某家准备杀害赵某。邓某在去赵某家的途中,突然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家。请分析: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为什么?
根据案例,回答 66~70 题:某公司会计人员李某请假两个星期,由于缺少人手,财务主管让出纳周某临时兼任李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于周某兼任的时间短,又是代为记账,所以没有与李某办理工作交接。一周后该单位档案科会同财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公司领导在外考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两周后,公司收回已被注销的坏账5000元,公司主管示意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之用。年底结算该年度亏损20万元,财务主管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第 66 题 出纳周某临时兼管李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张某为其妻子邓某投保了1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邓某指定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3日后邓某因意外死亡。邓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4万元债务。对此,邓某的父母要求领取15万元的保险金。邓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邓某离婚,则张某不应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应作为遗产,4万元用于清偿刘某的债务;其余11万元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试分析,邓某父母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保险金按理应当给谁?
2006年10月8日张先生为其妻子邓某投保了一份终身人寿保险,保险金额是15万元。缴费期限15年。邓某指定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邓某离婚。2007年12月20日,邓某因车祸意外死亡。邓某生前欠好友刘某5万元债务。对此,邓某的父母认为,张某已与邓某离婚,张某不应该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要求15万元保险金作为邓某的遗产,还清刘某的外债5万元。剩余10万元由他们以继承人身份作为遗产领取。问:本案中邓某父母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某公司从事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的张某休长病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王某临时顶替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下列关于出纳王某接替张某工作的情况,观点正确的是()。A、由于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因此该顶替工作是合法的B、出纳不能顶替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可以顶替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C、出纳不能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该顶替工作是不合法的D、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张某与邓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刘某,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与邓某均无故意犯罪,而且邓某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2年期满后( )。A.对张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B.经查证属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张某执行死刑C.对邓某减为无期徒刑D.对邓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