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 )A.可以免责B.不可免责C.属于不可抗力D.属于意外事件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 )
A.可以免责
B.不可免责
C.属于不可抗力
D.属于意外事件
相关考题:
2003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2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就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回答 76~80 题第 76 题 关于丁先生与宾馆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服务合同关系B.租赁合同关系C.保管合同关系D.委托合同关系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假设宾馆已对丁先生进行了赔偿,其后小偷被抓住,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宾馆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B.丁先生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C.如果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丁先生可以从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返还从宾馆处获得的赔偿金D.丁先生可以保有赔偿金同时取回笔记本电脑
(二)2003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2万5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已向公安部门报案,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就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丁先生与宾馆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服务合同关系B、租赁合同关系C、保管合同关系D、委托合同关系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假设宾馆已对丁先生进行了赔偿,其后小偷被抓住,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宾馆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B、丁先生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C、如果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丁先生可以从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返还从宾馆处获得的赔偿金D、丁先生可以保有赔偿金同时取回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