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丢失心爱的自行车后立即报案,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查获偷车之人。胡某内心十分恼火,遂备木棍一根,终日在赃车市场搜寻。某日,终于发现有两人鬼鬼祟祟地正在卖自己丢失的那辆自行车,眼看就要成交。胡某立即上前对卖车之人大喝一句:“这车是你的吗?!”对方一看架势不好,撒腿就跑。胡某抢上前去对准其中一人的头部狠狠打去,致其颅脑损伤而死。事后查明,确实是死者与其同伙合伙作案将胡某的自行车盗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的行为是自救行为,对对方的死亡结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B.胡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C.胡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D.胡某的行为是自救行为,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胡某丢失心爱的自行车后立即报案,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查获偷车之人。胡某内心十分恼火,遂备木棍一根,终日在赃车市场搜寻。某日,终于发现有两人鬼鬼祟祟地正在卖自己丢失的那辆自行车,眼看就要成交。胡某立即上前对卖车之人大喝一句:“这车是你的吗?!”对方一看架势不好,撒腿就跑。胡某抢上前去对准其中一人的头部狠狠打去,致其颅脑损伤而死。事后查明,确实是死者与其同伙合伙作案将胡某的自行车盗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的行为是自救行为,对对方的死亡结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B.胡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C.胡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D.胡某的行为是自救行为,对对方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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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B.胡某返还之后,有权要求李某返还价款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胡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胡某,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中共党员。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工程招投标阶段,胡某的同学、当地建筑老板钱某找到胡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胡某答应了。事后,钱某“知恩图报”,多次给胡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胡某皆予拒绝。之后,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某送给胡某儿子10万元人民币。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钱某财物一事告知胡某。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胡某对钱某送钱一事不知情,胡某不构成违纪B.胡某涉嫌受贿C.胡某虽然对钱某送钱的事不知情,胡某仍构成违纪D.胡某儿子涉嫌受贿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胡某在晚上拦路抢劫一行人李某,因李某身上财物不多,胡某十分恼火,拔出匕首想杀死李某。胡某一刀刺中李某腹部后,李倒地连声求饶,胡某心生怜悯,即弃刀而去,李某因失血过多而死。胡某的杀人行为属于: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预备D.犯罪中止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B: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C: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D: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前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便乘出租车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开附近居民的门,居民立即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员问:“人死了没有?”得知人没死后,值班人员便说:“知道了,等上班后处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让胡某找公安机关。问题:本案中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何不当?并说明理由。
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有关判决的执行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A: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胡某在押,则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胡某B: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6个月拘役,则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C: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年,则应当立即将胡某交付监狱执行D: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年,而交付执行之前已经羁押10个月了,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某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几个人在县城路上打架,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将几个人带回公安局,并收集了现场目击者的一些证言,公安机关在对此案进行审查后,发现案件具备哪些条件时,应当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A:查明参与这次事件的有刘某、胡某、张某、王某四人,围观群众数十人B:查明事件起因是刘某与胡某、张某有矛盾,遂纠集王某蓄意殴打胡某、张某,对方还击,非随意打闹C:查明胡某在打斗中头部受伤,不省人事,应属重伤D:刘某与胡某、张某产生矛盾的原因是感情纠纷,刘某认为胡某和张某破坏其家庭
案情: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前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便乘出租车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开附近居民的门,居民立即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员问:“人死了没有?”得知人没死后,值班人员便说:“知道了,等上班后处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让胡某找公安机关。问题:本案中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何不当?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