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1年5月发现2009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a甲专利权2009年和2010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万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11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 )万元。A.108B.81C.90.00D.120.00

某公司2011年5月发现2009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a甲专利权2009年和2010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万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11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 )万元。

A.108

B.81

C.90.00

D.120.00


相关考题:

甲公司2008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06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06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2007年应摊销的金额为 480万元。2006年、2007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甲公司对此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为( )万元。A.270B.243C.324D.360

某公司20X8年5月发现20x6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甲专利权20X6年和20X7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万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5%提取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X8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 )万元.A.38.25B.76.50C.90.00D.120.00

甲公司2009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07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07年应摊销的金额为40万元、2008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60万元。2007、2008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160万元。甲公司对此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是( )万元。A.90B.81C.70D.65

某公司20×8年5月发现20×6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甲专利权20×6年和20×7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77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5%提取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8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 )万元。A.38.25B.76.5C.90D.120

某公司2011年5月发现2009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甲专利权2009年和2010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万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11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 )万元。A.108B.81C.90D.120

甲公司2019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17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17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2018年应摊销的金额为480万元。2017年、2018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甲公司对此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为(  )万元。A.243B.270C.324D.360

甲公司2013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11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11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2012年应摊销的金额为480万元。2011年、2012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也计算错误,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甲公司对此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是()。A.108万元B.243万元C.324万元D.360万元

甲公司2013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11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11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2012年应摊销的金额为480万元。2011年、2012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也计算错误,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甲公司对此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是A.108万元B.243万元C.324万元 D.360万元

某公司2010年5月发现2008年7月购入的甲专利权在计算摊销金额上有错误。甲专利权2008年和2009年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240万元,而实际摊销金额均为24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金额亦均为24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5%提取盈余公积。该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后,其2010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的调整额为()万元。A.38.25B.76.50C.90.00D.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