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使用、转让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使用、转让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相关考题: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格权作为基于人的存在而须臾不分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成立,无需任何意思表示或经过特别授权,就当然取得并受到法律保护。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它不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权利,只有当民事主体从事某种行为或因婚姻、家庭关系而取得某种身份时才能享有。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子定义所界定的概念属于身份权的是:A.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依法享有的权利B.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理和保护的权利C.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D.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
2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