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内部控制中A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和负责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如何界定内部控制中A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和负责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相关考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指派合伙人A作为该项目合伙人,部门经理B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经理。2011年1月20日,项目组已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程序,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也没有注意到甲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决定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草拟报告如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2010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甲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ABC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A(签名并盖章)(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B(签名并盖章)中国?北京市 2011年1月20日要求:请指出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正。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并委派A注 册会计师负责执行该项审计业务。A注册会计师组织审计项目组成员针对甲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项目组于2012年2月5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于2012年2月8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甲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三、内部控制具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审计项目组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甲公司于2011年10月份成立了投资部,2011年下半年投资部主要的投资重点是股票市场和基金市场。由于投资部刚刚成立,人员招聘还在进行之中,目前的投资部经理一人掌握着该公司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该项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甲公司投资管理领域的重大错报风险,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甲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上段描述的内部控制缺陷之外,甲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略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要求: 假设审计项目组在其他领域没有发现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的缺陷,请指出审计项目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在简要说明理由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2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1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2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2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董事会委托A咨询公司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供咨询服务,选聘B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A咨询公司为B会计师事务所联盟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甲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9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8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9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9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9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8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2.下列各项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评价报告在提交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前需要得到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B.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予以最终认定C.企业应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评价服务D.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1、下列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说法错误的是()。A.内部控制审计指注册会计师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B.内部控制审计的特定基准日体现了内部控制过程的延续性C.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D.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业务,预期使用者可以获取责任方认定和鉴证报告

6、2.下列各项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评价报告在提交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前需要得到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B.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予以最终认定C.企业应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评价服务D.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