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给予国际司法协助的一般理由有() A、委托的送达违反内国法或有关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必要程序B、委托履行的行为,根据被请求国的法律,不属于内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C、委托履行的行为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D、两国间不存在互惠关系

拒绝给予国际司法协助的一般理由有()

A、委托的送达违反内国法或有关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必要程序

B、委托履行的行为,根据被请求国的法律,不属于内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

C、委托履行的行为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

D、两国间不存在互惠关系


相关考题: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因素主要有() A、诉讼主体有外国人B、诉讼客体是涉外法律关系C、引用的证据具有涉外因素D、诉讼程序涉及司法协助E、法院有责任适用外国法

据国际实践,国际司法协助一般适用请求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区际司法协助,包括区际的民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和行政司法协助。()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国际法的渊源有()。 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国际司法判例E、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

国际条约是国际司法协助的唯一依据。()

根据国际社会的一般看法,司法协助的依据或前提是()。 A.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B.两国之间有经济合作关系C.两国之间签订了和平共处友好条约D.对方曾给予过司法协助

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A: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B: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C: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D:国内的法律规定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我国的中央机关送达途径顺序是:外国驻华使馆->最高法->司法部->高院->中院或专门法院。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公共秩序,是指如果请求国提出的司法协助事项与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则被请求国有权拒绝提供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