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要求是( )。A.与通用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1∶2B.不须用中文显着标示C.药品商品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审报批准D.必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E.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对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要求是( )。

A.与通用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1∶2

B.不须用中文显着标示

C.药品商品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审报批准

D.必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E.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相关考题:

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 )A.用中文显著表示B.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C.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D.用英文名称表示E.用汉语拼音表示

根据《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进口药品的包装要求A.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B.药品包装内不得夹带任何未经批准的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标签的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D.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如同时有商品名称,则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E.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是A.用英文名称表示B.用汉语拼音表示C.用中文显著表示D.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E.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两倍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A.用中文显著表示B.通用名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C.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D.用英文名称表示E.用汉语拼音表示

关于药品标签中药品名称的书写,下列叙述错误的是A、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B、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E、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关于药品标签中药品名称的书写,下列叙述错误的是A.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B.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E.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两倍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B: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C: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两倍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E: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