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8仓库转让给庚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甲公司将8仓库转让给庚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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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由甲银行承兑的汇票。B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其后,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背书签章颠倒了位置,后E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汇票到期后,F公司持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 F公司取得拒绝证明后,向A、B、C、D、E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B公司以F公司应先向C、D、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C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B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C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009年4月,甲公司委托乙仓库保管M机床,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2个月,甲公司在保管期满提取M机床时一次付清保管费用。2009年6月,保管合同履行完毕。2009年7月,甲公司将M机床出租给丙公司,租斯1年。租赁期间,甲公司计划以M机床作抵押从丁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2010年4月15日,甲、丁两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及抵押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9月底之前付清全部原材料款。2010年7月,甲、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2010年8月初,经丁公司同意,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M机床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交货时间是2010年9月1日,戊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价款。2010年8月下旬,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并掌握了相应证据,于是通知戊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戊公司拒绝。之后,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戊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问题:(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向乙仓库支付M机床的保管费用,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说明理由。(2)甲公司可否将已出租给丙公司的M机床抵押给丁公司?说明理由。(3) 丁公司何时取得M机床的抵押权?该抵押权设立后,对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产生影响?分别说明理由。(4)甲公司向戊公司转让M机床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5)甲公司是否可以中止履行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6)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2019年5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签发了一张由A银行承兑、出票后三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拿到汇票后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某天,乙公司的财务人员不慎将汇票丢失,丙公司拾到票据后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并由庚公司提供保证,庚公司在汇票背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戊公司于2019年9月1日到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了付款,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因考虑到乙公司的资金实力雄厚,戊公司首先向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庚公司未在票面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是否影响票据保证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2)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以支付所欠货款。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3月1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丙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4月10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并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10日,戊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用于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但未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庚公司名称。8月15日,庚公司持该汇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庚公司名称未记载于汇票被背书人栏内为由拒付。庚公司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本公司名称后,再次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自行补记不具效力为由再次拒付。庚公司向乙、丙、丁、戊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其中,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丁公司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丙公司的装修工程未通过验收,不符合乙公司在汇票上注明的转让生效条件。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银行第一次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A银行第二次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5年8月1日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相关款项。该合同拟定后,甲公司随即签章,而乙公司则未在合同中签章。2015年8月10日,甲公司将上述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货后于8月15日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丙银行承兑的汇票给甲公司。2015年8月20日,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支付货款;2015年8月25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支付货款时,在汇票背面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加签章;2015年9月1日,戊公司将该汇票进一步背书转让给庚公司。2015年9月16日,庚公司向丙银行提示付款,丙银行以出票人乙公司未依法记载付款地为由,拒绝向庚公司支付票款。庚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取得拒付证明后,于2015年9月25日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各方收到追索通知后,纷纷提出抗辩理由:(1)甲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2)乙公司以庚公司应当首先向戊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3)丁公司以自己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4)戊公司以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丙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戊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价值270万元建筑材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张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距到期日尚有3个月。甲公司持有票据一个月后,因资金紧张,将其贴现给丁银行。丁银行为支付营业厅租金,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戊公司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庚公司以支付货款。庚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向丙公司提示付款时遭拒付。丙公司拒付的理由是:乙公司来函告知,甲公司的建筑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该汇票应拒付,请其协助退回汇票。庚公司认为,丙公司已承兑汇票,不得拒绝付款。丙公司坚持拒付。庚公司遂请求丙公司出具拒绝证明,以便向甲公司、丁银行行使追索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庚公司认为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庚公司可否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3)庚公司可否向丁银行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欠付乙公司100万元的到期货款,乙公司欠付丙公司100万元的到期租金,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直接向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20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2020年7月1日。A银行已经承兑并在票据上签章。4月5日,为向丁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价款,丙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4月10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丁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但戊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交货。4月20日,戊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庚公司向戊公司支付现金95万元。4月25日,庚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辛公司,以支付工程款。辛公司对戊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对丁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也不知情。7月5日,辛公司向A银行请求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了退票理由书。7月6日,辛公司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其中,丙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丁公司以戊公司未向其交货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丁公司对戊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庚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辛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4)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辛公司能否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6)丙公司对辛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7)丁公司以戊公司未向其交货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