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持票人F公司可以向c银行追索的款项有哪些?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持票人F公司可以向c银行追索的款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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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平谷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平谷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 万元的货物,大兴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平谷公司。4月10日,平谷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 日。平谷公司在与昌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昌平公司。2008年5月20日,昌平公司在与延庆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延庆公司。昌平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2008年5月25日,延庆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蒙头公司,蒙头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2008年7月12日,持票人蒙头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大兴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2008年7月20日,蒙头公司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大兴公司以平谷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平谷公司以蒙头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昌平公司以延庆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1)平谷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3)如果持票人蒙头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4)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20 日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5)如果蒙头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才向平谷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6)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7)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8)昌平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延庆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明理由。(9)大兴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10)平谷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11)昌平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关于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理由成立,持票人已经丧失追索权B.该理由不成立,但持票人请求付款时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已经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C.该理由不成立,持票人没有丧失追索权D.该理由不成立,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持票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价值100万元的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8年2月2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2018年3月10日,A公司为向D公司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2018年3月11日,D公司为清偿所欠E公司的债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8年3月20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抵偿货款。 2018年4月1日,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B公司未按约定如数交付汇票金额”为由拒绝付款。2018年4月2日,F公司取得“拒付理由书”。2018年4月10日,F公司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起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共105万元。但是,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F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以F公司未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E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