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6月12日,丙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甲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于6月15日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10年6月25日之前B.2010年8月15日之前C.2010年9月15日之前D.2010年12月5日之前

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6月12日,丙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甲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于6月15日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0年6月25日之前

B.2010年8月15日之前

C.2010年9月15日之前

D.2010年12月5日之前


相关考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甲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以向丙行使票据追索权。( )A.正确B.错误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内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甲存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以向丙行使票据追索权。 ( )A.正确B.错误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甲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以向丙行使票据追索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00万元,乙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金额改为800万元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发现汇票金额被修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乙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丙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丁公司和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银行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承担付款责任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A.甲公司B.乙银行C.丙公司D.丁公司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  )行使追索权。A.甲公司B.乙公司C.丁公司D.A银行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甲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2.下列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B.未记载背书日期,票据无效C.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017年)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甲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2.下列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B.未记载背书日期,票据无效C.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票据无效B.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C.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及其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