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崔某于1991年外出打工。自1992年起,其妻苗某和女儿崔艳便与崔某失去联系。1996年苗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崔某死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宣告崔某死亡。此后不久,崔艳患重病,苗某无钱医治,同村另一寡妇易某热情相助,使崔艳转危为安。易某膝下无子女且为人很好,尤其是喜欢崔艳,两家一直有着比较融洽的关系。1997年,易某提出收养崔艳,苗某知道自己很难抚养崔艳,而且崔艳也很喜欢易某,就同意了。双方还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1997年,苗某同邻村古某登记结婚。1999年,古某遇车祸死亡。2000年,失踪多年的崔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崔某的死亡宣告。崔某要求与苗某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易某,当初收养崔艳时未征得他的同意,完全由苗某一人做主,是无效的。易某与苗某均不同意崔某的主张,崔某于是诉至法院。问: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又生还,要求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要回被他人收养的孩子,是否合法?

农民崔某于1991年外出打工。自1992年起,其妻苗某和女儿崔艳便与崔某失去联系。1996年苗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崔某死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宣告崔某死亡。此后不久,崔艳患重病,苗某无钱医治,同村另一寡妇易某热情相助,使崔艳转危为安。易某膝下无子女且为人很好,尤其是喜欢崔艳,两家一直有着比较融洽的关系。1997年,易某提出收养崔艳,苗某知道自己很难抚养崔艳,而且崔艳也很喜欢易某,就同意了。双方还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1997年,苗某同邻村古某登记结婚。1999年,古某遇车祸死亡。2000年,失踪多年的崔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崔某的死亡宣告。崔某要求与苗某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易某,当初收养崔艳时未征得他的同意,完全由苗某一人做主,是无效的。易某与苗某均不同意崔某的主张,崔某于是诉至法院。

问: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又生还,要求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要回被他人收养的孩子,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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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丁某构成盗窃罪B.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C.崔某构成窝藏罪D.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个体工商户崔某自200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200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C.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崔某欲将其对赵某的债权转让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崔某自身的从权利。有关这一行为正确的是( )。A、崔某转让债权应通知赵某B、崔某转让债权,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亦一并转让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只有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在债权转让以后,如果崔某事前对赵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赵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崔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丁某构成盗窃罪B.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C.崔某构成窝藏罪D.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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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崔某在学校走廊内鼓掌喧闹,被副校长撞见。副校长拍打崔某后背几下,说:“你起哄什么,幸灾乐祸呀!”于是拽住崔某的衣服去八班。崔某边走边嚷:“校长凭什么打人?”崔某的班主任许老师上前打了崔某左面部两耳光。崔某感觉听力下降,耳鸣。经法医鉴定,崔某左耳被暴力打击造成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 [问题1][简答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说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意义。

小学生崔某在学校走廊内鼓掌喧闹,被副校长撞见。副校长拍打崔某后背几下,说:“你起哄什么,幸灾乐祸呀!”于是拽住崔某的衣服去八班。崔某边走边嚷:“校长凭什么打人?”崔某的班主任许老师上前打了崔某左面部两耳光。崔某感觉听力下降,耳鸣。经法医鉴定,崔某左耳被暴力打击造成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  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说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意义。

5、刘某与王某钢琴所有权纠纷一案,经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钢琴是刘某的,责令王某向刘某交付钢琴。双方未上诉。刘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程序中,崔某提出钢琴是自己借给王某的,区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崔某的异议。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崔某可以向区法院申请复议‍B.崔某可以向区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C.崔某可以向区法院申请再审D.崔某可以向区法院提出申请人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