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业务事前报告制度中要求,凡参与某市业务招标的各财产保险机构,在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公司的同时,由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所在市级公司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日内向招标方所在市保险行业协会书面报告投标资料。A.1B.3C.5D.7
投标业务事前报告制度中要求,凡参与某市业务招标的各财产保险机构,在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公司的同时,由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所在市级公司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日内向招标方所在市保险行业协会书面报告投标资料。
A.1
B.3
C.5
D.7
相关考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43号),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参与的投标业务项目,由省级分公司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投标业务项目名称。A、正确B、错误
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开展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③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④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②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③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④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③④D.②③④
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 )Ⅰ.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Ⅱ.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Ⅲ.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Ⅳ.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A:Ⅰ.Ⅱ.Ⅲ.B:Ⅰ.Ⅱ.Ⅲ.Ⅳ.C:Ⅰ.Ⅲ.Ⅳ.D:Ⅱ.Ⅲ.Ⅳ.
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本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 )。Ⅰ.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Ⅱ.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Ⅲ.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Ⅳ.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Ⅰ、ⅢD.Ⅱ、Ⅲ、Ⅳ
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本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Ⅰ.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Ⅱ.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Ⅲ.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Ⅳ.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Ⅰ.Ⅲ.D.Ⅱ.Ⅲ.Ⅳ
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开展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Ⅱ.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Ⅲ.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Ⅳ.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A:Ⅰ.Ⅲ.B:Ⅰ.Ⅳ.C:Ⅱ.Ⅲ.D:Ⅱ.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