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A.20%B.25%C.30%D.35%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

A.20%
B.25%
C.30%
D.35%

参考解析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现期比重计算中求比重问题。
第二步,定位第二段文字材料“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以及表格材料中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627元。
第三步,根据比重=部分量/整体量,观察选项出现了首位相同但第二位不同的情况,分母从左向右截取前三位可得3627/104,直除首两位商接近35。
因此,选择D选项。

相关考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深入推进。从2012年末到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9899万人减少至()人,平均每分钟就有20多人过上“两不愁三保障”的好日子。 A.3600万B.2660万C.1660万D.660万

2017年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为3046万人,累计减少()人,脱贫攻坚成效卓著。 A.7.4亿B.6.4亿C.5.4亿D.8.4亿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图 2013-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的目标调查人口与2012年末相比,增加的人数是A.1209万B.1033万C.-1319万D.0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A.20%B.25%C.30%D.35%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图 2013-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2013-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的人数是A.1055万B.1142万C.1289万D.1371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坚实基础。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因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指的是低于贫困线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材料数据可知,与2012年末相比,我国中部地区2017年末农村总人口:A.减少了约113万人B.减少了约280万人C.增加了约113万人D.增加了约280万人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全国农村贫困检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2016年贫困地区农民家庭一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 )元。A.3483B.3608C.3723D.8483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全国农村贫困检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2016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 )。A.9.8%B.36.5%C.51.9%D.57.9%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2012—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逐年递减B.201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为6.6%C.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各来源的人均收入较上年均有提高D.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比转移净收入高近1000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坚实基础。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因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下列关于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的说法,描述正确的是:A.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2012年低于50%B.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均高于50%C.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且2017年低于50%D.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但均高于50%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图 2013-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的金额是A.782元B.853元C.891元D.1069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坚实基础。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因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关于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无法由以上材料推出的是:A.按2012年末至2017年末西部年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量计算,2019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将少于300万人B.2012年末至2017年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34%C.2012年末至2017年末,农村减贫幅度东部地区要大于民族八省区D.按照中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速率计算,中部地区要达到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水平还需要约2年时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坚实基础。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因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国人口总数分别为多少万人?( )A.6853?4513B.8532?2746C.9599?3813D.9899?3046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全国农村贫困检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最高的是( )。A.人均工资性收入B.人均经营净收入C.人均财产净收入D.人均转移净收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2013—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较上年下降最多的是( )年。A.2013B.2015C.2017D.2018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全国农村贫困检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下省份,2017年农村贫困发生率全部在3%及以下的是( )。A.吉林、安徽、海南B.黑龙江、江西、贵州C.内蒙古、湖北、河北D.湖北、辽宁、宁夏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图 2013-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2012年末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是10.2%B.2014-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逐年增加C.2014-2017年全国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额逐年减少D.2017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1.4倍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从2012年末到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减少了( )万人。A.6239B.7239C.8239D.923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坚实基础。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因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按贫困发生率年均下降幅度计算,2015年末我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A.21.0%B.17.6%C.14.2%D.10.8%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中,最高的是( )。A.人均工资性收入B.人均转移净收入C.人均经营净收入D.人均财产净收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全国农村贫困检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①2012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约为2017年末的3.8倍②2017年东、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之和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46.4%③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过50%A.①和②B.①和③C.②和③D.仅有③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图 2013-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2014-2017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的快慢关系是A.城镇最快、全国次之、农村最慢B.农村最快、全国次之、城镇最慢C.全国最快、农村次之、城镇最慢D.农村最快、城镇次之、全国最慢

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比2012年减少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A、4.5%B、5%C、5.5%

国家统计局2月15日公布数据: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百分点。A、1.1个B、1.2个C、1.3个D、1.4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脱贫攻坚领域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贫困发生率(),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A、3.1%B、4.1%C、2.8%D、3.8%

单选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脱贫攻坚领域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贫困发生率(),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A3.1%B4.1%C2.8%D3.8%

单选题关于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无法由以上材料推出的是:A 按2012年未至2017年末西部年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量计算,2019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将少于300万人B 2012年末至2017年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34%C 2012年末至2017年末,农村减贫幅度东部地区要大于民族八省区D 按照中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速率计算,中部地区要达到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水平还需要约2年时间

单选题国家统计局2月15日公布数据: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百分点。A1.1个B1.2个C1.3个D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