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最早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的诸侯国是A.郑国B.齐国C.楚国D.秦国
春秋时期,最早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的诸侯国是
A.郑国
B.齐国
C.楚国
D.秦国
B.齐国
C.楚国
D.秦国
参考解析
解析: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针对上古时期刑不预设,临事议制的法制传统,“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文法运动。故选A项。
相关考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
下列关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历史意义的表述,正确的有()A、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B、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以法治世的统治模式C、为封建法律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D、为成文法典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多选题春秋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律思想主要有()。A事断于法B重刑轻罪C刑无等级D发布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