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优先于债权之例外情形的有( )。A.“一物二卖”时,买受人因交付或登记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优先于债权之例外情形的有( )。
A.“一物二卖”时,买受人因交付或登记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B.房屋预售时,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受人的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C.租赁房屋抵押时,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D.租赁房屋出卖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
参考解析
解析:一般情况下,作为绝对权的物权是优于作为相对权的债权的,但在买卖不破租赁和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债权物权化”的情况下,则突破了物权的优越性。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作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延伸,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也受到了限制: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而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 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制度被规定在《物权法》中,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本题中B项属于预告登记的情形,C项是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D项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相关考题:
以下论述哪个是错误的?() A、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B、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是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C、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D、物权绝对优先于债权。
依据物权基本原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物权优先于债权,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B.物权优先于债权,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C.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于登记在后的质权D.登记在后的质权优先于登记在先的抵押权
物权的优先效力之一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有( )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B.如法律规定了先后顺序的,以法律规定的顺序为准C.约定的物权优先于法定的物权D.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E.从物权优先于主物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优先效力的体现的是( )。A.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B.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C.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D.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关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说法错误的是()。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B、在“-物二卖”的情况下,物权优先于债权C、同-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D、物权优先于债权是绝对的
关于物权与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物权为支配权、对世权;债权为请求权、对人权B、物权具有排他性,债券权具有平等性C、物权和债权都具有平等性D、物权优先于债权E、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下列关于物权的优先效力说法正确的是()。A、就同一标的物,物权和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B、在物权与物权之间,也有效力强弱的问题C、"物权优先于债权"没有例外D、一般来说,性质相容的物权并存时,后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先成立的物权E、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并存时,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单选题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B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C基于担保物权之不可分性,即使债权一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D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中承认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
多选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担保物权消灭()。A主债权消灭B担保物权实现C担保物权灭失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