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债务人办理移民的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抗辩权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债务人办理移民的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债务人办理移民的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26。
相关考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其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E、有其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明对方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__。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 )。A.可以中止履行B.应当及时通知对方C.对方及时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D.可以解除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SX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曾经失约过C.曾被其他债权人起诉D.利润下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关于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A:债务人办理移民的B:丧失商业信誉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A:债务人办理移民的B:丧失商业信誉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的,可以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经营场所改变 C.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D.丧失商业信誉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何种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
单选题《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