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参考解析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行诉解释》第29条第3款的规定,C项正确,所以,应选ACD项。
相关考题: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层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请回答 91~92 题第 91 题 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算还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享有。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害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D.享有。但是只能等到楼建成,损害实际发生以后才能起诉
某市公安局在某居民区附近修建了一栋办公楼,因阻碍了某栋居民楼的采光,被投诉。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批准公安局修建办公楼的行为系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此时,应如何处理( )A.应当撤销给予公安局修建该办公楼的行政许可B.可以撤销给予公安局修建该办公楼的行政许可C.可以撤销公安局修建该办公楼的行政许可,并判处罚款D.不应当撤销对公安局修建该办公楼的行政许可
都江区规划局批准湖西居委会在月亮园居民楼附近搭建停车库两间。该居民楼24户居民以都江区规划局批准湖西居委会在月亮园居民楼附近搭建停车库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都江区规划局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此停车库不影响该居民楼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A、法院可通知居委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法院应通知原告追加居委会作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C、原告应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D、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栋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合并审理的义务D.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
根据材料,回答第 54~56 题: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第 54 题 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利害关系D.享有。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低层居民楼前,该居民楼居民认为规划中该公司办公大楼高达14层,与居民楼间距过近,建成后势必遮挡居民楼内居民的通风与采光,遂向规划审批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规划部门修改调整现规划,某公司应另择地建楼,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符合间距标准,批准了该公司建楼申请,并颁发相应建设的许可证。居民楼内部分居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居民楼内居民没有原告资格,因为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B.居民楼内居民享有原告资格,因该批准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相邻权C.现楼内部分居民起诉,未参加起诉的居民应列为诉讼第三人D.因为本案属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应追加其他居民为共同原告
(四)某制药公司欲建制药车间,车间地址选在一小区的上风向。该小区的居民认为规划图中制药车间与居民楼之间距离太近,且处于上风向,建成后势必影响小区内几百户居民身体健康,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制药公司的建设申请,并要求该公司另择地址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制药车间与居民小区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于是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以下关于居民是否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该制药公司的建楼行为,居民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不享有,尽管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损害,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D.享有,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居民的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在车间建成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
(一)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太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该公司另择楼址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于是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71.以下关于居民是否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该公司的建楼行为,居民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不享有,尽管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损害,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D.享有,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居民的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在楼建成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
共用题干科达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红庙小区5号楼前。5号楼住户们认为规划图中的办公楼高达14层,且与本楼距离过近,建成以后势必影响本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遂要求市规划局不予批准。但市规划局向科达公司颁发了规划许可证。请回答下列1~3题:若只有两户提起行政诉讼,其他住户没有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通知其他住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因是必要共同诉讼,应当追加其他住户为共同原告C:有义务通知其他住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实际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D:科达公司有权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共用题干科达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红庙小区5号楼前。5号楼住户们认为规划图中的办公楼高达14层,且与本楼距离过近,建成以后势必影响本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遂要求市规划局不予批准。但市规划局向科达公司颁发了规划许可证。请回答下列1~3题:5号楼住户对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是否享有原告资格?()A:不享有,因为规划许可不是针对5号楼住户B:不享有,因为规划许可与5号楼住户不具有利害关系,对5号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造成影响的是科达公司的建楼行为C:不享有,因为规划许可还没有对5号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造成现实的损害,这种损害将来才发生D:享有,因为规划许可已经对5号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造成影响,这种影响尽管将来才发生,但必然发生
共用题干科达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红庙小区5号楼前。5号楼住户们认为规划图中的办公楼高达14层,且与本楼距离过近,建成以后势必影响本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遂要求市规划局不予批准。但市规划局向科达公司颁发了规划许可证。请回答下列1~3题:若5号楼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D:对于他们的起诉,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低层居民楼前,该居民楼居民认为规划中该公司办公大楼高达14层,与居民楼间距过近,建成后势必遮挡居民楼内居民的通风与采光,遂向规划审批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规划部门修改调整现规划,某公司应另择地建楼,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符合间距标准,批准了该公司建楼申请,并颁发相应建设的许可证。居民楼内部分居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居民楼内居民没有原告资格,因为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B、居民楼内居民享有原告资格,因该批准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相邻权C、现楼内部分居民起诉,未参加起诉的居民应列为诉讼第三人D、因为本案属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应追加其他居民为共同原告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D、享有。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多选题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C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利害关系D享有。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问答题某市规划局批准该市的税务机关在某居民小区旁建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小区内30户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该30户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人民法院。如果该30户居民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不定项题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不定项题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问答题某市规划局批准该市的税务机关在某居民小区旁建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小区内30户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该30户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人民法院。该30户居民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问答题某市规划局批准该市的税务机关在某居民小区旁建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小区内30户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该30户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人民法院。规划局的行为该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