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1.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参考解析

解析:(1)W商品成本=500×2.1=1 050(万元);W商品可变现净值=500×(2-0.05)=97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1 050-975=7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75
 贷:存货跌价准备                 7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
 贷:所得税费用                 18.75
(2)
借:应收账款                  1 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1.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975
  存货跌价准备                 75
 贷:库存商品                  1 050
借:所得税费用                 18.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
(3)
借:信用减值损失                105.3
 贷:坏账准备                  105.3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3
 贷:所得税费用                 26.33
(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贷:应收账款                  105.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2.5
(5)
借:坏账准备                  10.5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10.5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63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
(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金额=90-22.5-10.53+2.63=59.6(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9.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9.6
借:盈余公积                  5.96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96

相关考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现一台管理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属于重大差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完成。该固定资产系2015年6月取得的,根据甲公司的折旧政策,该固定资产2015年应计提折旧100万元,2016年应计提折旧200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应调减的金额为( )万元。A.202.5B.180C.200D.270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20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A.135B.150C.180D.200

(2019年)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变且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2018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4月25日。2019年2月10日,甲企业调减了2018年计提的坏账准备100万元,该调整事项发生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业务对甲企业2018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说法正确的有( )。A.应收账款增加100万元B.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5万元C.应交所得税增加25万元D.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元

【2017年】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且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调减了2018年计提的坏账准备100万元,该调整事项发生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调整事项对甲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项目产生的影响有()。A.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B.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C.应交税费增加25万D.应收账款增加100万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且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调减了2X 18年计提的坏账准备100万元,该调整事项发生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调整事项对甲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项目产生的影响有()。A.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B.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C.应交税费增加25万D.应收账款增加100万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40万元,均影响会计利润,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经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应交所得税为60万元。则甲公司2018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A.50B.60C.35D.20

(2017年)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贷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6年10月15日出售W商品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销售收入和所得税影响的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而调整坏账准备及所得税影响的相关会计分录。  (6)编制甲公司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而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300万元。2018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5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减少的金额为()万元。A、17B、153C、200D、18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800万元。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200万元。 (2)2018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7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8年2月28日;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甲公司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40万元,均影响会计利润,,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经计算,甲公司2016年度应交所得税为60万元。则甲公司2016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A20B35C50D60

单选题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300万元,2017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4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减少的金额为( )万元。A67.5B75C90D100

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5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万元。A135B150C180D200

单选题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300万元。2020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5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减少的金额为(  )万元。A200B15C17D135

单选题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9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A135B150C180D200

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2018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现一台管理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属于重大差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完成。该固定资产系2016年6月购买取得。根据甲公司的折旧政策,该固定资产2016年应计提折旧100万元,2017年应计提折旧200万元(假设均与税法折旧规定相同)。假定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应调减的金额为(  )万元。A202.5B180C200D270

单选题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300万元。2015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5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减少的金额为()万元。A150B13.5C15D200

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1000万元。2020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  )万元。A30B270C400D360

单选题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1000万元。2019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9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A7.5B67.5C10D90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单选题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1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1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万元。A135B150C180D200

单选题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7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A135B150C180D200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单选题甲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因一起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1200万元,2020年3月4日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需支付赔偿金15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已知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余额应调减的金额为( )万元。A202.5B810C225D729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17年)